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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凯泉给排水设备经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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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泵设备必须强制巡检依据
点击量:1989    发布于:2015-08-26 09:11:39    文字:【】【】【
消防水泵设备必须强制巡检依据
GB27898.2-2011与GA 30.2-2002对比表

序号 项目 GB27898.2-2011 GA30.2-2002
1 标准名称
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2 强制性条款 第5 章、第7 章和第8 章为强制性的 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3
替代 GA30.2-2002《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 部分:消防
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5 5.2设备构成和部件
5.2.1设备构成
5.2.1.1 设备应至少包括水泵机组、管道阀门及附件、测控仪表、操控柜等。
5.4.4 消防运行状态退出方式
5.4.4.1 采用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泵组的,停机应手动操作。 5.4.5.1 当设备进入消防状态时,主消防泵采用工频启动及运行的,退出消防时只能手动操作停泵。
5.4.5.2 当设备进入消防状态时,主消防泵采用工频启动及运行的,退出消防时
至少有一台工作泵必须手动停汞。
5.4.4.2 采用自动方式启动消防泵组的,除设备出水口压力持续出现失压状态超过5 min 的情况允许自动停机外,停机应手动操作。
5.4.4.3 设备应具备消防泵组手动紧急停机操控器(按钮)退出消防的方式。
5.4.5 水泵切换
5.4.5.1 在稳压工作泵产生电气故障或不能达到应有能力时,稳压备用泵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 相同
5.4.5.2 在消防工作泵产生电气故障或不能达到应有能力时,消防备用泵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
5.4.6 巡检 5.4.6.1 设备应具有手动巡检和巡检提示功能,其巡检提示周期应能按需设定,但最长周期不应超过360 h。 5.4.4.1 设备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巡检功能,其自动巡检周期应能按需设定。
5.4.6.2 巡检的操作方法应简便,且应在《操作指导书》中规定。
5.4.6.3 巡检过程中消防泵应逐台启动运行,每台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 min。 5.4.4.2 消防泵按消防方式逐台启动运行,每台泵运行时间不少于2 min。
5.4.6.4 巡检中出现故障应有声、光报警。
相同
5.4.6.5 采用电动阀门调节给水压力的设备,所使用的电动阀门应参与巡检。 相同
5.4.7 运行记录 5.4.7.1 设备操控柜内应设置运行记录装置。 具有故障记忆功能的设备,记录故障的类型及故障发生的时间等,应不少于5 条故障信息,其显示应清晰易懂。
5.4.7.2 记录信息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出水口压力、报警及故障发生的类别和时间、消防泵组工作状态等。
5.4.7.3 记录信息的采集间隔时间不应超过6 h,记录装置容量应满足连续记录不少于180 d 的要求。
5.4.7.4 记录装置应设置标准的数据输出端口,其内部储存数据应能被导出显示和存放。
5.4.8 电动阀门
采用回流控压的设备,其电动阀门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电动阀门后应串接手动阀门。电动阀门故障时应报警。
5.6.3 消防泵组连续启动 消防泵组通过操控柜面板的紧急启动按钮连续启动6次,泵组及控制系统不应产生任何的故障。
消防水泵设备必须强制巡检依据
GB27898.2-2011与GA 30.2-2002对比表

序号 项目 GB27898.2-2011 GA30.2-2002
1 标准名称
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2 强制性条款 第5 章、第7 章和第8 章为强制性的 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3
替代 GA30.2-2002《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 部分:消防
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5 5.2设备构成和部件
5.2.1设备构成
5.2.1.1 设备应至少包括水泵机组、管道阀门及附件、测控仪表、操控柜等。
5.4.4 消防运行状态退出方式
5.4.4.1 采用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泵组的,停机应手动操作。 5.4.5.1 当设备进入消防状态时,主消防泵采用工频启动及运行的,退出消防时只能手动操作停泵。
5.4.5.2 当设备进入消防状态时,主消防泵采用工频启动及运行的,退出消防时
至少有一台工作泵必须手动停汞。
5.4.4.2 采用自动方式启动消防泵组的,除设备出水口压力持续出现失压状态超过5 min 的情况允许自动停机外,停机应手动操作。
5.4.4.3 设备应具备消防泵组手动紧急停机操控器(按钮)退出消防的方式。
5.4.5 水泵切换
5.4.5.1 在稳压工作泵产生电气故障或不能达到应有能力时,稳压备用泵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 相同
5.4.5.2 在消防工作泵产生电气故障或不能达到应有能力时,消防备用泵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
5.4.6 巡检 5.4.6.1 设备应具有手动巡检和巡检提示功能,其巡检提示周期应能按需设定,但最长周期不应超过360 h。 5.4.4.1 设备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巡检功能,其自动巡检周期应能按需设定。
5.4.6.2 巡检的操作方法应简便,且应在《操作指导书》中规定。
5.4.6.3 巡检过程中消防泵应逐台启动运行,每台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 min。 5.4.4.2 消防泵按消防方式逐台启动运行,每台泵运行时间不少于2 min。
5.4.6.4 巡检中出现故障应有声、光报警。
相同
5.4.6.5 采用电动阀门调节给水压力的设备,所使用的电动阀门应参与巡检。 相同
5.4.7 运行记录 5.4.7.1 设备操控柜内应设置运行记录装置。 具有故障记忆功能的设备,记录故障的类型及故障发生的时间等,应不少于5 条故障信息,其显示应清晰易懂。
5.4.7.2 记录信息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出水口压力、报警及故障发生的类别和时间、消防泵组工作状态等。
5.4.7.3 记录信息的采集间隔时间不应超过6 h,记录装置容量应满足连续记录不少于180 d 的要求。
5.4.7.4 记录装置应设置标准的数据输出端口,其内部储存数据应能被导出显示和存放。
5.4.8 电动阀门
采用回流控压的设备,其电动阀门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电动阀门后应串接手动阀门。电动阀门故障时应报警。
5.6.3 消防泵组连续启动 消防泵组通过操控柜面板的紧急启动按钮连续启动6次,泵组及控制系统不应产生任何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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